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停车规则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7 02:35:19   浏览:929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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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停车规则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停车规则

沪交法[2005]第76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辆驾驶员及随车人员(以下统称停车人)的停车行为,维护公共停车秩序,保障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和停车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停车人应当遵守公共停车场(库)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严格按照公共停车场(库)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交通标志、指示标志和标线规定的要求,将车辆有序停放到指定泊位。

第三条 停车人离开停放的车辆时,应当关闭车辆电源,拉紧手制动器,关锁车辆门窗,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载货车辆应当自行采取加固、防盗、防雨、防潮等措施。

第四条 停车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共停车场(库)提供的停车凭证,以备车辆离场时计时收费和查验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车人不得将车辆驶入公共停车场(库):

(一)无车辆号牌或者无车辆有效移动证明的;

(二)装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货物及其他违禁物品的;

(三)拒绝进场登记和安全查验或者酒后驾车的;

(四)制动失灵、漏油等严重影响安全的故障车辆。

第六条 停车人应当按规定支付停车费。对于公共停车场(库)不按规定出具市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的,停车人可以拒绝支付停车费。

第七条 悬挂军队号牌的车辆在本市公共停车场(库)停车,可以免付停车费。

第八条 停车人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严禁在公共停车场(库)内吸烟、使用明火、试车、乱扔垃圾。

第九条 停车人在公共停车场(库)内需要进行临时装卸作业的,应当征得公共停车场(库)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

第十条 停车人对公共停车场(库)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停车计时收费等方面有意见的,可以向公共停车场(库)领导或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不得将车辆堵塞通道影响公共停车正常秩序。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则,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扰乱公共停车秩序、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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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旅居阿根廷的中国公民按阿根廷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长期分居协议我国法律是否承认其离婚效力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旅居阿根廷的中国公民按阿根廷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长期分居协议我国法律是否承认其离婚效力的复函
1984年10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


驻阿根廷大使馆领事部:
你部1984年10月31日〔84〕领发70号文收悉。
关于在国内结婚后旅居阿根廷的中国公民王钰与杨洁敏因婚姻纠纷,由于阿根廷婚姻法不允许离婚,即按阿根廷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长期分居协议,请求你部承认并协助执行问题,经与外交部领事司研究认为,我驻外使领馆办理中国公民之间的有关事项,应当执行我国法律。王钰与杨洁敏的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故不能承认和协助执行。他们按照阿根廷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分居协议,只能按阿根廷法律规定的程序向阿有关方面申请承认。如果他们要取得在国内离婚的效力,必须向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申办离婚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擅自划拨法院已冻结的款项如何处理问题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擅自划拨法院已冻结的款项如何处理问题的函

1989年3月26日,最高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赣法经(1986)第03号关于对银行擅自划拨已冻结款项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冻结和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的联合通知》的规定,银行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已被冻结款项的解冻,应以人民法院的通知为凭,银行不得自行解冻,只有超过六个月冻结期限,法院未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才视为自动撤销冻结。南宁市常乐贸易公司的银行存款于1985年6月27日被法院依法冻结。据你院来文所述,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于1985年12月18日到工商银行南宁市支行民生路信用部要求划拨被冻结的款项时,该款已被民生路信用部扣划抵还其贷款。民生路信用部的行为,显属违反《民事诉讼法(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通知的规定,应责成信用部将款追回并可依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直接人员追究责任。